11月10日上午,茂名市电子商务协会联合高州、信宜、化州、电白、茂南的电商企业在茂名商务局三楼会议室发布《茂名市电商企业诚信经营共同宣言》(以下简称《宣言》)。《宣言》要求,各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商应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和网店经营行为,有效遏制侵权假冒、损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。 据统计,2017年1-9月份,全国网上零售额48787亿元,同比增长34.2%。其中,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6826亿元,增长29.1%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4.0%;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,吃、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9.3%、19.2%和32.5%。然而,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也呈多发高发态势,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。 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如何,关键在电商经营主体,包括电商交易平台商和网店经营者。而数以万计的网店经营者,其经营活动又主要是依托平台进行的,每次交易活动在平台均有可查可追溯的记录。因此,加强网络平台商诚信建设、有效发挥平台商对网店的规范作用,对于电子商务市场秩序至关重要。 茂名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李可祥发表讲话,对电商企业发布《宣言》的必要性表示肯定,他强调,全社会要认真执行粤发改委[2017]584号文《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努力建设统一开放,竞争有序,诚信守法,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。各级政府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行政指导,不断落实电子商务企业、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责任,强化电子商务经营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。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,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,促进市场自我净化,构建社会共治格局。 市发改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李光龙传达了国家、省有关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有关文件精神。他表示,电子商务交易应坚持网上网下一体化监管,全市电商企业、网络交易平台作为构建诚信守法电子商务交易环境的第一责任人,要强化主体责任,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,树立平台良好信誉和形象;各级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在继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制建设的同时,将在各业务条线部署工作时涵盖网上和网下,汇聚系统内的监管力量,形成工作合力,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教育、服务、管理和监督,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 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戴耀武宣读了《茂名市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倡议书》,倡议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向社会郑重承诺:遵纪守法、规范经营、严格把关、加强巡检、信息真实、公平竞争、杜绝侵权、抵制伪劣、严格保密、责任担当,抵制炒信。共同为茂名市电子商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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